一、电动车闯红灯处罚
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人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
二、开车撞死人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五)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六)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八)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三、车辆发生意外受损,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拒绝赔偿,但是如果保险事故没在保险范围内当然不赔偿,以及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骗保保险公司也可以不负责。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全文9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