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组合贷款申请,由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进行审查。
(2)贷前调查:受委托银行应对借款人贷款用途、贷款资料、抵押物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将资料退还给借款人。
(3)面谈和面签:对符合组合贷款条件的,由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指导借款人填写组合贷款相关资料,并签订《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贷款审批:组合贷款资料齐全后,分别按照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自的审批流程进行贷款审批。
(5)抵押登记:组合贷款审批结束后,抵押权人凭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6)贷款发放:抵押权人出具《办结通知书》,受委托银行收到组合贷款资料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放款申请,公积金中心向受委托银行划拨公积金贷款资金,受委托银行将组合贷款资金(公积金贷款资金商业贷款资金)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同时发放。
全文4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