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县的一群业主6年前交钱购买的楼房,至今没能住进去,不但成了烂尾楼,开发商还称必须每平方再交1900元,否则就二次售房,业居然还请了律师给业主发律师函。
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呢?
开发商延期交房在一般情形下,一般会构成违约。
开发商经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逾期时间部分的损失;经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房且出卖人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不过,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延期交房,所谓不可抗力具体指的是:
(1)自然原因,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灾害和事故;
(2)政府行为,如政府禁令、征收、征用等。其中,与大家息息相关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过程中制定新的行政法规等政策文件;
(3)社会和环境原因,如战争、罢工、暴乱等。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
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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