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公民出生后未满1周岁,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及时向新生儿父(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见附件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公安局津南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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