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可以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一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状态,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入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公司债券的类别
(一)按是否记名
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二)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
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三)按是否可提前赎回
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忖息的公司债券。
(四)按发行债券的目的
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米源。
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元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五)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
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入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发行债券的类型多样,需要由决策层根据本公司发展的特点选择最为合适的一种债券类型,为公司注入更多资金、迈向更广阔的发展天地。然而,公司债券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伴随着高风险,在进行公司债券操作时,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为权威而专业的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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