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缴纳方式
时间:2023-06-30 22:52:06 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罚款应该到作出判决的当地法院进行缴纳。在缴纳罚款之前,是可以选择先与承办法官进行联系的;也可以选择带上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进行罚款的缴纳。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款金额较多,并且犯罪分子没有能力一次性缴纳全部罚款的情况。对于没有全部缴纳罚款的公民,当地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者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会随时追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醉驾法院判决后罚金是怎么交

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一)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三)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四)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五)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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