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直接上市,是指直接以境内拟上市公司的名义向境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发行股票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申请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H股,n股,s股,ET/H股:中国企业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和上市(HSE)N股:中国企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和名单(NYSE)股票:中国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和名单>P>境外直接上市采用IPO(首次公开发行)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主要有三大优势:公司股价可以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公司能够获得良好的声誉;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境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开展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必须与中介机构密切合作,探索制定符合国内外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因此,境外直接上市程序复杂,需要国内外监管机构严格审批,成本高,境外直接上市工作主要包括境内重组审批、境外申请上市两部分。境外间接上市
境外间接上市是指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一家公司,境外控股公司通过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对境内资产的控制权,然后在境外交易所上市。或者,为了合法避税,可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境外避税天堂注册“境外控股公司”,然后在拟上市地注册“上市公司”,而“境外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收购和股权置换的方式获得境内资产的控制权,“上市公司”将在境外交易所上市
境外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其实质是通过向空壳公司注入国内资产,达到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由于直接上市的程序复杂、成本高、时间长,国内很多企业选择或打算选择在国外间接上市,以避免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境外间接上市的优点是成本低、时间短,可以避免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但有三大问题需要妥善处理:一是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壳公司对国内资产的控制比例;选择合适的时间上市。三。其他境外上市方式中国企业通常采用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但也有少数公司采用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债券。这两种上市方式通常是企业在境外上市并打算再融资时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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