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以旧换新业务的财税处理是怎样的
时间:2023-05-31 14:33:05 1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货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旧商品的折价和购买方支付的货币金额之和应该与新商品的含税公平市价相当,因此应以旧商品的折价和购买方支付的差价来确定含税销售收入,然后再根据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来确定销售收入。二、取得的抵价旧商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销售方在回收旧商品后,对旧商品的处理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将旧商品销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

二是将旧商品作为资源回收利用,

三是为避免旧商品废弃后对环境产生污染(如旧电池等),企业将旧商品回收后进行综合处理。

无论哪种情况,取得旧商品后企业一般先将其作为存货管理,根据不同情况按其抵价金额计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中,由于一般无法取得旧商品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也就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和一般纳税人不同,200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业务税率按4%计算征收增值税,之后发生的业务按照3%征收增值税。

【例】五星电器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视机,开出普通发票38张,收到货款8万元。并注明已扣除的旧货折价为3万元。

2009年小规模纳税人是按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的。销售收入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和旧货的价值合计计价,旧货作为存货单独计价进入存货账。因商场所标售价为含税售价,所以:

销售收入=含税售价/(1+增值税税率)=(80000+30000)÷(1+3%)≈106796.12(元)

借:库存商品——旧电视机30000.00

库存现金8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6796.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203.88

全文7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新时间:2024-01-22 16:00:18
查看纳税人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纳税人 最新知识
针对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以旧换新业务的财税处理是怎样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以旧换新业务的财税处理是怎样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