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备注中加上八条规则:
1。贷款不到位,合同无效,押金退还。这是非常重要的。任何购房合同都要坚决增加这一条款。这样做的好处是防止自己在没有拿到贷款的时候违约,也为自己暗中铺路。如果自己不想突然购买,可以通过一些措施让自己贷款不足,这样可以堂而皇之地解除合同。
2。交付时保留部分首付和余款,扣除费用后支付。
这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说,对方的银行房贷最近几个月还没还,账户转账也没有扣款等等。口袋里还有一些钱。我必须更加自信。
3。出卖人在房屋交付前搬出住宅的,将在房屋交付后一日内扣除房款的千分之一。居住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买这房子的目的是为了安顿下来。4按揭公司可由买方自由选择。这是血的教训。从未找到中介介绍的房贷公司。有的购房者找中介介绍房贷公司,要减半。你要知道,中介和房贷是分账的,中介介绍的房贷公司一般都是黑的。据知情人透露,中介介绍的房贷公司,中介和房贷一分为二,这就意味着中介骗了你几千元。如果你一个人去抵押贷款公司,不管贷款多少,你都可以省一些钱。
5。银行托管在第一阶段是可选的,买家可以自由选择这是为了自己的财务安全。如果势头不对,他们可以为自己的10万或数十万人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6。房价包含了所有的费用,交房前应该没有其他费用。遇到房东和中介,可以维权。
7。交付后立即交定金,交付后立即交楼。这将确保你尽快搬进房子。不管手术多长时间,都无所谓。尤其是对于已经转按揭的卖家来说,反正银行也没有多少钱借给他。很容易理解,他收到首付款后会把房子交出去。
8。交付后支付25%的中介费,转让后支付25%,交付后支付剩余50%。如果遇到不好的中介,你必须依靠这一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否则,一些不良代理商会要求你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全额付款。他们收钱后会不理你,你就没时间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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