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案件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
被告人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偏低,多处于文盲或者半文盲状态,对法律的认知更是少之又少。通过被告人的讯问情况来看,案件中的被告人基本上都能认识到猥亵或强制猥亵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但对是否违法甚至犯罪,认识则比较模煳。这给被告人以心理上的暗示,这种行为只是违反道德,但并不违法,从而助长了犯罪的风气。
2、受害人的监护人缺少保护
近年来发生的猥亵儿童案件中,受害人都是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被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家长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存在缺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不到位,这给了被告人可乘之机。
3、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匮乏
虽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仍然相对比较匮乏。从几名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及生长生活环境可以看出,这些人的生活圈子相对较小,生活的地区经济落后,精神文化生活几乎为零。这直接导致了被告人的精神世界的空虚和寂寞,为其犯罪提供了温床。
4、社会缺少对被告人的关爱
从被告人自身的情况分析来看,被告人的性格都较偏内向,生活在比较孤立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下,周围的人群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关心和关爱,让这部分人感到在社会上的孤立,从而形成了内向、孤僻甚至怪异的性格,并形成了一种心理上的压迫。当这种压抑迸发出来,势必会是一些极端的行为。
广东一男子当街猥亵小女孩,猥亵儿童犯罪案件的特征及预防
6月23日有网友爆料,广东普宁一名男子疑似当街猥亵一名小女孩儿,有两名路人发现之后,立即对男子进行了制止。随后嫌疑男子骑着车,电动车逃离了现场。
在此期间也有人经过此处,但男子看到有人就把手收回来了,所以路人也没有发现男子异常的举动。后来一名穿白色上衣和一名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经过此处,目睹了男子的行为,立即上前对其进行了制止。男子发现自己的行为败露,立马骑上电动车逃离了现场,之后小女孩拿起放在地上的书包离开了。曝光后立马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对于这名猥亵未成年儿童的男子,大家都纷纷发声谴责,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严惩。
6月23日,普宁市公安局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警情通报。6月22日,网传一男子在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后坛村猥亵一女孩,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于当天下午15:30将涉案嫌疑人黄某铭(37岁)抓获。经审讯,黄某铭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目前黄某铭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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