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患重病由监狱负责治疗。如果病情严重,或者严重传染病的,经监狱管理部门上报,可以申请办理保外就医,由近亲属给予治疗。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
罪犯在服刑期间得重病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适用保外就医,但是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原则上不管是不是在服刑期间得的病,只要人在监狱,手术费用由监狱付,具体是由所在的监区付。但是这里要注意2点:
1、不是必要的情况下,监狱是不会给于较大的手术的;
2、属于可治不可治的情况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疗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员自己付治疗费用。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监狱设有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疗机构,负责罪犯的医疗保健,监狱按每月每犯8.30元的标准核发医疗费,医院统一使用,保证罪犯有病及时得到诊治。监狱对从事特殊工种的罪犯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专档。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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