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考验期在哪里执行
假释考验期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二、假释考验期多久
假释考验期多久要分情况来计算,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余刑期,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的期限,从犯罪分子被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假释考验期内,对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吗
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一般累犯是指前罪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而假释考验期内犯罪的,刑罚还未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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