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租合同不具有效力。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享有六个月的撤销权。撤销权为排斥期,适用于形成权,即出租人自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单方面表示是否同意转租。如果承租人不同意转租,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承租人在六个月内未经出租人认可,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双方签订的转租合同为待定状态。
转租是否合法非法转租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1、转租行为如果是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是合法的;如果擅自转租的,一般是违法的,但是出租人知情,在六个月内未表示异议的除外。非法转租合同的效力为,无效。如果承租人非法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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