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被告人将钱挥霍了名下没有房产的怎么办
若已遭受诈骗犯罪行为所害之人遭到检察机关起诉,则其可凭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途径提出索赔要求,寻求诈骗罪犯对其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倘若诈骗罪犯有意隐瞒或转移其名下财富,以致经过法律程序执行也仍然无法追寻到任何线索时,应等候诈骗罪犯服刑完毕出狱以后,待被执行人名下获取了新的财产线索之后再适时申请恢复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诈骗案被压到看守所怎么探望
普通情形(无监狱探视期或需在非探视期进行探访):
首先,您需要向关押犯人的监狱或看守所提交一份探望申请。申请时,请携带由探望者居住地所属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的介绍信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其次,在监狱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批准之后,您可以与监狱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以确定合适的探望时间。
最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监狱,完成对犯人的探望。
普通情形(有监狱探视期):首先,您需要准备好由探望者居住地所属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的介绍信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然后,在监狱设定的探视期间内,您可以随时前往监狱进行探望。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的探望对象是因违反行政法规而被拘留的人员,那么您可以在探视期内直接前往监狱进行探望。
特殊情形(涉及严重违法行为或法院判决有特别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争取探望权。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会因为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在涉及欺诈行为的案件中,倘若犯罪嫌疑人肆意消费挥霍从受害者处获取的财产,并且没有任何房地产可以被追回,那么受害者可以借助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一法律途径来寻求赔偿。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蓄意隐匿或转移了相关财产,以至于无法顺利执行赔偿,那么就需要耐心等待其刑满释放之后,并掌握新的财产线索再度提出执行申请。为了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相应责任,并在适当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执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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