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文字描述了看守所探视的规定。未决犯和已判决正在服刑的罪犯只能探视律师,且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审判前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内容需经过管教检查,以确保与案件无关。看守所可以寄东西,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否则会被剪掉或拒收。
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管教检查,所以要保证信件内容与案件无关才能寄到他手里。看守所可以寄东西也能收到,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东西也不能有要有扣子、拉链、绳子之类的东西在上面,如果有,干警会剪掉再接收,有的甚至当场就会拒收。
治安拘留可以探视吗?
治安拘留一般不能探视。一般的探视规定如下:
(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3)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4)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刑事拘留一般不可以探视。但是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介入,进行探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被拘留后,可以请律师。律师现阶段依法可以做的工作是可以会见;可以就审查公安机关是否超期羁押,并提出异议;可以就公安机关办案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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