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
一、倒卖银行储蓄卡立案标准
倒卖银行储蓄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为: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运输信用卡管理罪多少张是数量巨大
运输信用卡管理罪多少张是数量巨大有以下情形如下:
(一)明知是伪造信用卡而持有,运输十张以上;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运输100张以上;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信用卡或者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10张以上信用卡的。
三、那些情形属于妨碍信用卡管理
下列情形属于妨碍信用卡管理的:
1、明知是伪造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信用卡或者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
窃取、收购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的,依照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项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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