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具体要提供的证据,肯定是越详细越好,且证据与您检举内容有关联性。您说的企业可能将相关资料转移的问题,有可能的话建议您对相关资料进行拍照、复印。
怎么举报黑车
所谓黑车,是指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经营活动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
运管所抓到黑车的处理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罚款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证、行驶证、上岗证等证件的机动车辆即可被视为是非法营运的黑车,非法营运就是指扰乱客、货运市场秩序,并存在许多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的黑车。
1、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权利,规范检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采用前款所述的形式,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称检举人;被检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称被检举人。检举人可以实名检举,也可以匿名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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