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有以下几种:
1、属于一方个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3、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偿还的债务;
4、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5、其他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有哪些种类?
夫妻一方偿还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中,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知情和允许,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法律抚养、赡养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款开设店铺、买卖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借款时,与债权人约定好由债务人一方承担的债务;赌博、吸毒欠下的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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