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纠纷去单位闹的行为是违法的。法律规定,行为人如果因为感情纠纷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依法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湖南男子因情感纠纷杀害祖孙三人,情感纠纷杀人判死刑吗
据湖南武冈警方3月31日通报,3月30日,武冈市邓家铺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致3人死亡。
通报称,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男,隆回县人)因与刘某玲(女,武冈市人)发生情感纠纷,伙同犯罪嫌疑人尹某平将刘某玲、刘某吉(系刘某玲爷爷)、沈某妹(系刘某玲奶奶)杀害,随后逃离现场。经公安机关全力搜捕,2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4月1日,记者自刘某玲父亲处了解到,三名被害人今日已火化下葬。
邓家铺镇地处武冈市、邵阳市交界处,周边多为山林。从镇上出发,沿着一段泥泞的山路行驶几公里,就来到刘某玲在大塘新村的家。三天前,刘某玲23岁的男友罗某与同伙尹某平将刘某玲以及她爷爷奶奶杀害。
邓家铺镇大塘新村村支书告诉九派新闻记者,刘某玲今年16岁,初中毕业后,她与罗某谈恋爱,曾跟罗某外出打工。几周前,刘某玲因无法忍受罗某的家暴回家。记者在现场发现,刘某玲的爷爷奶奶被杀害在屋后田地,相隔不足5米;刘某玲被杀害在屋内卧室。刘某玲的叔叔刘福(化名)告诉记者,罗某当天是翻墙进入家中,又在刘某玲卧室抽了多根烟。第一个发现凶案现场的是村里的组长与邻居,两人随即报警。
刘某玲的家紧挨着山林,罗某与同伙尹某平犯案后,分开潜逃,尹某平逃往邓家铺镇上,后在镇上的一家网吧被捕;罗某则逃往大山中,晚间8点多,罗某在刘某玲家附近山林中被警方抓捕归案。
因情感纠纷杀人会不会被判处死刑,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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