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丢失了又查不到档案怎么起诉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若仅有一方可获取其结婚证书,建议该方携带另外一方所持有的结婚证书前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以进行离婚程序。
而倘若双方均无法寻找或获得其原本所拥有的结婚证书,那么他们首先需借助户口本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最初负责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相关部门或者任何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补办申请,之后再依据上述步骤来向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官已经判决离婚了还可以在起诉吗
离婚判决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大类,详细如下:
1.法院判定准许离婚若法院已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书,且该份裁决文书已经具有了法律上的效力,那么便无法再次向相关机构提起诉讼。
2.法院判定不准离婚针对判决不准离婚以及经过调解后双方和解离婚的案子,如果没有出现新的状况或者原因,并且原被告都相隔6个月以上再次向法院递交诉状的,将会被法院视为无效申请而不予以接纳与审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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