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离婚的,彩礼是否归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结婚三年离婚的,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是否归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应当归还彩礼;2、给付彩礼的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当事人应当将彩礼归还给对方。
离婚还彩礼吗
离婚是否应当返还彩礼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有以下情况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除此之外,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自愿返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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