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对象低保标准什么时候申请
时间:2023-08-13 14:54:29 2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答:农村低保条件要求申请人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同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请问农村低保对象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农村低保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84%,我国对于农村低保人员的医保报销实行的是“先医保保险报销,再予以国家救助”,其意思是指对于其符合医保报销部分的医药费等先在结算时报销60%。剩余部分在结算之后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再报销60%。农村低保报销每个地区的政策都不太相同,比例也就有所不同。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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