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洗钱犯罪嫌疑人逃脱,无疑属于违法行为。
这类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窝藏、包庇罪行。
“窝藏”是指为明确已知是犯罪分子提供场所或财物进行隐蔽,以求使其逃避执法部门的抓捕;
“包庇”则特指为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事实,提供虚假证言等行为。
无论是窝藏还是包庇,都是对司法公正、权威构成威胁和破坏,为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带来极大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