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全额履行法律责任之后,经过长达两年的时间,其失信记录将得以消除。
但是,对于那些采用过激手段或者采取威胁、阻碍等方式来干扰和抗拒执行行为,情节严重者,或者存在诸多失信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则有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惩戒”,即延长一至三年的恢复期。
同时,如若发现某些个体、团体或者组织不符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应当立即予以撤销,从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全文3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