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公司名下有贷款一般不可以注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注销需要在注销前清偿公司的债务,即先行清算,再申请破产。公司注销进行清算时,经查办理贷款时追加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司的贷款可以向个人追偿。
民法典中担保公司担保期间可以注销吗
民法典规定,法人注销前要进行清算,并且经人民法院批准。所以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履行了担保责任,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第七十三条【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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