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过错方损害赔偿金数额并无固定之标准,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予以确定,其中包括过错方之过失严重程度、对无过错方所造成的实质性伤害及影响、当事人之间家庭财富情况等等。

通常而言,具体赔偿金额可能在数千元至数十万元之间浮动。
然而,总的原则应以充分补偿无过错方所承受的精神创伤与物质损失为核心考量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