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否算作重婚?
时间:2023-07-03 03:40:13 3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遗产继承人公证怎么办理,你可以参照《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婚内出轨有孩子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有了小孩不一定算重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能涉嫌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收集证据时,应对这类人员的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进行收集这类证据。案件的受害者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赔偿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计算。相关的违法人员还受到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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