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领取发票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量来确定。对于增值税发票,不是必须每个月必须领,至于每次领用的发票可用多长时间、最多可作废多少,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超过了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购票次数、每次购票数量,则需要申请发票增量后,才能继续领购。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发票数量或版面金额的,税务机关会依照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调整购票数量或版面。
发票增量电子税务局上怎么操作
网上申请发票增量流程步骤如下:
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上的事项办理。
2、进入事项办理界面后,点击【发票】模块。
3、进入发票主界面,点击【票种核定】。
4、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办理】。
5、这时页面会弹出监控提示,选择确定,点击【下一步】。
6、进入票种核定主界面,勾选需要增量的发票类型,在下拉框选项中点击【变更】。
7、在页面中找到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在申请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后面输入需要申请的【发票增量数额】。
8、增量数量输入好后,从事经营后面输入:企业具体经营范围;在预计全年销售额约为后面:输入预计企业全年的销额金额。
9、核对数据无问题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的【下一步】。
10、页面跳转到【上传附报资料】,可以不用上传,直接提交。
11、提交成功后,页面弹出办理成功提示,等待税局审核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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