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继承人有放弃遗产的权利,但有些债权人认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将直接影响其继续追偿债权,所以会不认可对方弃权。那么,债权人不认可继承人弃权的行为,继承人要怎么处理?首先可以先明确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继承人弃权时需要明示表达,以默示的方式放弃的不作数。继承人以明示方式放弃继承权的,实践中认可的是以下两种方式:
1、口头放弃。法律上不限制继承人口头放弃继承权,不过口头上放弃了继承权的,应该将具体意思传达到其他的继承人,以及债务人和债权人,否则的话,在分割遗产,或是债权人主张还款,债务人偿还债务,都将受到直接的打扰。
而且,这个时候要是发现债权人不承认你已经放弃继承财产权,还要求你继续还债的,那么就得找出其他充分证据来证明自己。
2、书面放弃。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的,也属于明示的方式,并且一旦被人质疑的话,将具有绝对的说服力。
比如债权人还是不认你已经放弃继承权的,那么就可以直接拿出书面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最后,其实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对债权人来说并没有直接的损失,因为债权人只能在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范围内追偿,遗产不够还的,继承人也不打算继续还的,那么最后只能接受该有的损失。要是继承人因此被债权人打扰的,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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