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娘家户口迁出去了还可以分田吗
娘家户口迁出去了是不可以分田的,户口迁走的女儿一般没有权利来分娘家的土地。本村的土地承包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在集体成员范围内进行分配,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或户口已迁出的一般不享有承包地。
二、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4.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8.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户口迁移的步骤是什么
户口迁移步骤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n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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