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调解和好要制作调解书吗
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为了不伤害双方感情,促使他们和好,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同时,由于夫妻和好不再要求离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法院也无需制作调解书。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经调解继续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为了不影响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因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变化,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对于那些数额不大,经调解能够当庭履行的民事案件,因已无执行内容,人民法院无需制作调解书。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主要指没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
二、离婚诉讼费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用由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张来具体收取。离婚案件诉讼费用是按件收取的,每件收取50元到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财产分割一般是依据双方共同财产来确定的。
三、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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