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铁军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会议上提出,目前,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正
在紧张制定中,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出台有利于知识产权运用与产业化的公共政策,并力图把科技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胜势。
杨铁军说,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心应放在运用上。知识产权在获得运用之前,实际上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不能产生直接的市场价值。要把它变成GDP,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需要有好的公共政策支持。杨铁军认为,要利用第三次专利法修改,增加或完善有关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方面的条款。要加强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研究,制定出台专利标准化的法规政策。
杨铁军还指出,一些发达国家正在实施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力图把本国的科技优势转化知识产权胜势。
据介绍,美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始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这一战略对内通过调整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政策,大力推进技术的转移与扩散,扶持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对外通过推动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签署、综合贸易法案特别301条款以及关税法337条款的实施,来谋求美国在全球利益的最大化。2002年,美国又出台了《21世纪战略计划》,这是美国新世纪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知识产权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突出,日本也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战略,并迅速制定颁布了日本《知识产权基本法》,其知识产权国策由过去侧重知识产权的传播、扩散和运用,转为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并重。目前,日本正紧步美国后尘,全力打造日本版本的特别301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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