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赔偿金比例
1、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正确。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四种: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对等责任、无责任。
2、按正常情况,主次责任,一般情况下按70:30比例承担责任,即对于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先由你的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划分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由你承担70%,对方自担30%。如果你车有损失,也可要求对方赔偿。对方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处理原则同上。如果对方未投保交强险,对方应该先按照交强险赔偿原则予以赔偿(在交强险应当赔偿的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你70%、对方30%的比例承担。但法院审理案件,有时主次责任,也有判决主要责任方承担60或90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40责任情形。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赔偿的相关问题的知识,。当交通事故发生,相关赔偿就成为事故责任人与受害者最关注的问题。那么,大家要清楚的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误的前提下,事故的赔偿金是按照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进行划分的,它具备一定的赔偿比例,一般比例为7:
3,但极个别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也会有所差别。【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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