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签材料包括
1.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书(1份)地方入国管理局提供固定用纸。也可以到日本法务省官网下载。
2.4cmX3cm的白底照片(1张)
3.出示护照及再留卡
4.由在籍大学提供的在学证明及成绩单
大学生,大学院生,短期大学生,准备教育机关生,高等专门学校生记有在学期间的在学证明书,成绩单(各一份)
大学本科生
专修学校的专科生的情况下出席证明,成绩单(各一份)
研究生
a.记有在学期间的在学证明书,成绩单(各一份)
b.大学学部等机关发行的有关研究内容的证明书(一份)
听讲生
a.记有在学期间的在学证明书,成绩单(各一份)
b.由大学学部等机关发行的记有听讲科目、时间数、屡修申请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
高等学校生(高中等)
专门学校生等情况下记有在学期间的在学证明书,成绩单和出席证明书(各一份)5.申请人在日经费支付能力证明相关材料
6.出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户口本等)
二、注意事项:
1.在办理之前建议到当地入国管理局官网确认最新流程。
2.非日语材料需要附加日文翻译件
3.原则上来讲,提交的材料不予返还。因此如果有再开具困难的材料,需要提前提出返还申请。
4.可以在到期前三个月提出申请。
5.所有材料3个月内有效。
注:本章内容不适用于留日中学生及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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