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挂靠能提前解除合同吗
1、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也可以由双方协议解除挂靠关系,并且除非被挂靠人根本违约使得挂靠方合同目的不达,否则挂靠方无权解除挂靠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什么是挂靠关系
1、挂靠关系的存在是基于国家对于道路运输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限制,使得个人不得不借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这种行为规避的是行政管理性规定,不符合合同无效情形。
2、此类挂靠合同一般对实际车主的限制颇多,往往约定挂靠期内按约缴纳挂靠费以及不得外保,否则视为违约,被挂靠人可以拒绝为车辆办理年审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故而从合同本身来讲,单方解除的主张是没办法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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