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时效是三年,因此交通事故伤者不配合赔偿三年过期。
2、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被侵权方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3、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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