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射人员多少工资
依据《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规范的通知》内容,放射人员的补贴规范如下: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规范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专职从事放射性质保管、监测工作的;专职从事放射线和同位素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的(包括肿瘤病院、科的放疗人员)属于二类。
二、放射人员假期规则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安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在国度统一规则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能够享用保健休假2~4周。享用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用保健休假。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能够由所在单位应用休假时间布置安康疗养。
三、放射人员补助政策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规范的通知》经报国务院批准,决议从2004年1月1日起,恰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规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规范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医疗卫生津贴规范国度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依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造的实施意见》(人发[2003]31号)肉体,经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造,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风险的人员制定恰当的倾斜政策。
(四)调整卫生防疫津贴规范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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