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具体有以下特点:
1、不拘留犯罪分子,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服刑期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拘留在监狱、拘留所等执行场所,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离开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沟通,不拘留罪犯是控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必须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限制,限制犯罪自由主要体现在限制犯罪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搬迁等方面;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管制对象有哪些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全文5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