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婴时期的未成年人,其抚养权益究竟应归属于谁?详细说来,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年龄低于两岁的孩子而言,通常情况下应跟随母方生活,然而若母方出现以下任一种状况,例如:
(1)患有长久不适且不易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严重程度足以威胁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时;
(2)父母虽然具备抚养孩子的物质基础,却未能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且父亲对此提出合理要求;
(3)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孩子确实无力与母亲生活等,在此种情况之下,孩子才能选择跟随父方生活。
其次,如果父母双方经过深度协商达成协议,可以允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父方生活,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的,也可以予以批准认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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