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纠纷案件中证据的搜集与保全
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采用封样方式,比如工地用料、木材、钢材、墙砖、水泥等,可现场封样。
2.制作调查笔录、通过对施工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或驻工地代表、监理人员、材料管理员、鉴定人员的走访调查,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书面证据。
3.工商查档的方式。可以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经营业绩,对于合同的有效性、法律文书的执行及诉讼的主体资格具有重要意义。
4.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书面证据。如合同,补充合同,备忘录,现场签证,开工令。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证明书,(材料)送货回单,施工日志,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及律师公函,质监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等。
二、建筑工程纠纷处理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纠纷双方对纠纷进行协商和解;
2.找第三人进行调解;
3.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程合同纠纷在哪里起诉
一般都是到工程所在地。无论工程尚未开工或多人承揽,只要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涉及的施工项目客观,就必须到工程所在地起诉。工程案件由房地产案件管辖,由当地人民法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住房销售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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