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向公证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
放弃继承权可以委托吗
可以。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到办理继承的公证处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可以在继承公证书上由代理人代替签署放弃继承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提交什么资料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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