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所谓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房地产咨询,是指有关机构为房地产活动的当事人提供房地产信息、技术、政策法规等方面服务的活动。如公民之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向有关机构咨询有关租金及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具体要求等方面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商要向有关机构咨询地价、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条件与出让方式、待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等。
1、二手房买卖交易全程法律服务;
2、二手房按揭律师服务;
3、房屋租赁代理全程法律服务;
4、审查、修改预、出租合同标准文本;
5、起草、审核租赁合同;
6、代表客户参与租约谈判;
7、就租赁经营涉及的法律、税务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意见;
8、协助处理物业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中介服务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的签章
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在合同中标明名称、地址、电话和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并签字盖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
(3)合同履行期限;
(4)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6)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全文5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