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法院强制执行了还可以到他家里追款吗
在法院完成所有执行流程之后,债权人依然保留着向债务人追偿所拖欠款项的法定权利。
依据当前的相关法规条例规定,若债权人在与债务关系产生的纠纷中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并且经过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法律裁决书确认后,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到法院继续取保是什么情况
待案件由检察院提交至法院审理以前,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相关手续。当案件送达至法院后,院方需要重新考虑是否延续先前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就此作出新的决策。如果法院决定维持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则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有关期限进行重计;
同时,如果选择继续采用保证金方式作为担保方式,则无需再行缴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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