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公司股权是财富最为重要的体现标的。由于我国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公司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这也就形成了婚姻家庭案件和公司股权案件的交叉。在进行离婚股权分割时,要遵循的不仅仅是一部或者两部法律,而是需要更多的注意事项。
在离婚时应当注意,夫妻一方名下持有企业股权,夫妻约定离婚后持股一方的股权在离婚后归另一方所有,该约定仅对夫妻二人有效,不能对抗拥有优先购买权的其它股东。
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容易犯下一个错误,总是认为自己名下的财产自己有权处分甚至转让。这样的理解是普遍的,其实也是正常的。但夫妻在离婚处分财产时,如果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财产权益,而且可能涉及到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时,就必须要慎重了。
因为,若不注意其他涉案人员的相关权益,可能导致财产处分不能生效或实施。夫妻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仅要遵守《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而且还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经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制约。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离婚时,处分自己名下财产权益时,也往往会犯下类似错误。因此,股东转让股权应慎重。
企业股权融资的条件
公司股权融资就是利用企业的股权进行融资。融资条件如下: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期限为三年以上;2、拟融资企业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作为出资的资产已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发行人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重大不确定性;3、企业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4、近两年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5、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无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未发生变化;6、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被控制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被控制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不公平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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