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婚姻存续期对外的债权
时间:2023-03-14 08:22:07 40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如果婚内夫妻一方在外背负了担保之债,且配偶在事后有追认的,则该债务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用共同财产对其进行偿还;如果该笔担保之债不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所负,那么该债务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配偶无需对此承担偿还责任。

一、怎样才算离婚前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离婚前的债务,但是不需要承担离婚前配偶的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债务的清偿该怎么处理

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都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哪怕已经离过婚了,双方依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离婚,依然是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的义务。那么,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呢。离婚时原来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此外,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而一方的婚前债务以及为他人担保的债务,或者赌博、吸毒等非法债务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偿还。

三、一方出轨离婚负债如何处理

一方出轨离婚负债的处理:一般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来承担偿还责任。另外,如果配偶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内所欠之债没有用于婚后夫妻的家庭共同生活,此时该婚内债务就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配偶无需为此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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