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从这些规定不难看出,离婚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必须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对于诉讼离婚,其诉讼的提起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还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只能由其代理人接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以解决其婚姻关系问题。这是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法律在原则规定外允许有例外,比如当事人是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要其出庭没有意义,不仅可以不出庭,而且还用不着提交书面意见。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可以不出庭,但是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因此,本案中阿芬的父母可以代替阿芬出庭,但是必须由阿芬向法院提交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也就是说,阿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离婚必须是阿芬的真实意思,必须有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这个真实意思不能由父母代替决定,也不能由父母代替申请离婚,但是父母可以代她出庭。
全文5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