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对方并不赞成分居并且您渴望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主要存在两种解决路径: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即是指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事宜达成共识,随后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倘若对方反对分居并且也不愿意接受协议离婚,那么您便可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实现离婚目的。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裁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
若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达到两年期限,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则应当被认定为感情破裂,从而准许离婚。
然而,这并非唯一的判断准则,法院还将全面考量诸多因素,例如一方是否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恶劣行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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