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金桥路10号
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来源于: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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