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企业能否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
时间:2023-06-21 00:40:09 3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借款企业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明确提出各地方银行、保险机构应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业生产、经营。据此,部分借款企业提出“能否免于支付疫情期间借款利息”以及“疫情期间能否迟延还款”的问题。

每家银行或者每个借款人都有个人的实际情况,所以说,在还不上贷款的情况下,本来第一时间就应该跟借贷机构打电话咨询借贷机构的政策,而各家借贷机构,特别是针对自然人借贷的这种状况,即便是延迟还款,时间持续的也不会特别的久。

一、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

疫情延期还房贷可以通过延迟还款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还款压力。《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接受媒体采访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金融服务减免相关费用。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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