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问题的解决策略主要包括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充分的商议、通过适当的居间人员进行调解以及正式的法律诉讼等途径。若出现违约侵犯行为,购房者权利为确保自身权益,可向开发商提出违约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应对由此种情况引发的经济财产损失。倘若发生较严重的违约情事,致使原合同约定的交易目的无法达成,那么购房者有权行使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力,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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